三部门:鼓励依法采取出让农村路网沿线相关资源开发权、相关产业经营权等方式 多方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
2025-08-06 19:50:26 星期三
格隆汇8月6日|交通运输部、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印发《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方案》,中央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“四好农村路”发展。各省份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本省份农村公路建设、管理、养护和运营,市县落实对农村公路的主体责任。各地可继续安排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公路项目建设。用好农村客运补贴资金保障农村客运稳定运行。 加强资金监管,省、市、县级财政部门做好监督专项资金支付进度工作,加强规划和财政预算的约束,严禁违规举借债务,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。创新投融资模式。拓宽融资渠道,鼓励金融机构、社会力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,探索加大对农村公路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,建立更加稳定的农村公路资金投入机制。 在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下探索差异化贷款模式,优化贷款审批流程,灵活设定贷款期限、利率,并采取“先少后多”“先息后本”等灵活多样的还款方式。鼓励依法采取出让农村路网沿线相关资源开发权、相关产业经营权等方式,多方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。